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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节假日活动指导的意见(2014.06.03)

2014年11月10日 09:29:33 访问量:167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节假日活动指导的意见(201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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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教基〔2014〕24号 

各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中小学生节假日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现就加强中小学生节假日活动指导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把节假日指导学生参加活动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坚持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是我国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也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内在要求。在加大规范办学行为力度,学生节假日从过重的加班加点补课负担中逐步解脱以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中小学校要把科学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节假日时间,积极参加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和校内外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创造条件,动员、指导广大中小学生节假日参加有意义的活动,充实课外生活,为造就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年轻一代奠定基础。
      二、坚持立德树人,把握指导学生节假日活动的工作原则。要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总要求,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指导学生节假日参加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使学生达到了解社会、动手实践、健身娱乐、提高能力的目标,在具体组织指导中,要把握以下原则。
      (一)实践育人。通过组织开展课外实践活动,使中小学生在进行社会观察、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过程中,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实践能力,激发创新意识,培养社会责任感。
      (二)学生主体。学生是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在活动中应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其主动探索、研究实际问题的兴趣,为学生自主发展、提升能力提供广阔的空间、充足的时间和必备的条件。  
      (三)因地因校制宜。要坚持指导活动与本地本校实际相结合,与本地文化及本地公共服务设施、学校生源特点及教育特色、学生生活实际相结合,注重城乡不同区域的特点,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高活动实效。
      (四)校内外活动相结合。要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及课改精神,将课外活动列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将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活动、社区服务等纳入中小学生课程,加强教育与现实生活的联系,建立起校外活动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统筹考虑活动时间与教学时间,确保活动时间得到真正落实,引导学生走出校园,走向社会,体验生活,丰富阅历,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三、丰富活动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假日活动。要创新工作机制,将开展节假日活动指导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学校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要丰富活动载体,结合学生年龄特征和成长规律,将课内外、校内外教育相结合,发挥各类教育资源的育人功能。要建立激励机制,将指导、参与社会活动纳入对学校、教师的考核和对学生的评价内容,引导学校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学生积极参加。
      1.开设内容丰富的选修课和形式多样的课外活动,如读书月、科技活动周、高雅艺术进校园、体育艺术比赛、发明创造展示等,引导学生发现自身兴趣,提高生活情趣,完善知识结构,促进全面发展。
      2.鼓励学生自主成立各类课外活动小组,培养学生的合作互助意识、沟通协调和自我管理能力。
      3.教育学生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参加学工学农体验,学习基本的操作技能,了解传统农业、现代工业、服务业、科技制造等基本知识,培养爱劳动的习惯,提高动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服务、公益宣传、交通协管等志愿者服务和公益活动,通过融入社会、接触生活,增加对社会的认识与理解、体验与感悟,增强社会责任感。
      5.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指导和组织师生设计、实施社会调研的课题和实践探究的项目,培养学生主动探索和体验的兴趣,指导学生撰写调研报告,培养起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开展走出校园、走进大自然体验活动。学校要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依据学生年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合理安排踏青活动,让学生走出校园,走进大自然,感受家乡的美丽和社会生活的丰富多彩。进一步丰富学习生活、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减轻学习压力和课业负担,使学生更加热爱生活、热爱人生。
      四、加强协调,积极开发利用好社会资源。按照“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学校组织、学生自愿”的原则,提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免费参观考察等形式,引导学生参与到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注重挖掘和利用各类社会资源,发挥学校、社会、社区、家庭等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协调、组织学生到当地医院、超市、企业参观,使学生了解社会;到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游览景点、烈士陵园等公共服务设施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活动,让学生感受社会发展,增强社会认同感和责任感;要重视和发挥各地少年宫、科技馆、图书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教育机构的育人功能,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引导学生热爱大自然、热爱社会、热爱生活,使中小学生在课外活动中受到教育。
      五、加强领导,强化开展节假日活动指导的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将指导开展节假日活动纳入学校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保障条件,为开展好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各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开展学生节假日活动指导工作纳入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年度发展性评估的重要内容。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要对学校指导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做好指导工作。对学生节假日活动指导工作开展不力的学校,不能授予学校综合荣誉。要对开展节假日活动有创新、实效性强的学校要给予鼓励和支持。
      2.进一步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各中小学校要把学生节假日活动列入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学生活动领导机构和管理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要将学生节假日参加活动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学生成长档案中,作为学生评优、自主招生的必要条件和升入高一级学校选拔的重要参考因素。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生节假日活动指导工作,把教师指导和参与学生节假日活动纳入教师工作量,纳入考核指标,记入教师档案,在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予以参考。
      3.切实保障学生节假日活动工作的经费投入。学生参加社会活动所需必要经费,如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本着自主、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行管理,学生会、团委等部门要指导好学生正常消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中小学生社会活动经费的投入力度,确保学生每学年参加活动得到保障。
      4.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支持开展学生节假日活动指导的良好育人环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积极做好宣传工作,使家长了解开展好节假日活动的意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好家长资源,让家长关心、支持学生节假日的活动。要密切与社会、家长的联系,进一步提高家庭教育的水平,指导家长合理、科学地安排好子女节假日的休息和活动。要注重舆论导向,使中小学生在宽松、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中度过节假日。
      5.切实强化安全保障。安全保障是开展中小学生节假日活动的前提条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中小学生社会活动,要精心组织实施,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学校要与活动场所之间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做好安全预案及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各个环节之间的衔接与沟通工作。日常教学中要加大安全教育的力度,活动前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教会学生掌握一定的自防自救知识,确保活动中师生安全。
      省教育厅将中小学生节假日指导工作情况纳入对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于秋季开学后进行专项督查。督查重点内容包括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方案制定和落实情况;向家长和社会宣传此项政策的实效;节假日期间学校图书馆、实验室、体育场馆等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向学生免费开放情况;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保障此项工作开展的引导、评价、考核等具体措施制定落实情况等。希望各市、县也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确保中小学节假日活动指导工作进展顺利,取得实效。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6月3日

编辑:保德四中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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